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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7月11日消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当购买方为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有在开票时提供企业纳税人的识别号才能够顺利报销。
此前微信官方上线了“发票小助手”程序帮助用户记录纳税人识别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今天上午,企业微信宣布为简化新政后企业成员尤其是出差员工的开票流程,企业微信新增一键提交值税发票抬头功能。无需手写抬头,开票时扫描商户开票二维码,即可提交。
设置及使用方法如下:
1
管理员在管理后台设置发票抬头信息
管理员登录企业微信管理后台,在「我的企业」中为相应成员配置发票抬头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企业税号等。
2
成员收到设置成功通知,发票抬头自动保存
3
开票时扫一扫,一键提交
成员开票时,用企业微信扫描商户的开票二维码,即可一键提交发票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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