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8月6日消息 今天下午,微博认证为上海尚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爱情公寓突然晒出多份协议书,称:《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联凡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
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现公开此次事件,呼吁保护原始权利人权益,促进中国影视版权健康发展。
据悉,电影版《爱情公寓》原定于8月10日上映。
需要注意的是,@爱情公寓并不是电视剧或电影《爱情公寓》的官方微博,根据其晒出的协议书显示,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为该剧(《爱情公寓》)的出资方和唯一版权人。
该@爱情公寓的微博简介显示,iPart爱情公寓 - 最受女生喜爱的温馨交友社区2005年我们从海峡对岸的台湾来到大陆,使3000W人踏踏实实的入住了爱情公寓~2008年,我们以公寓住户的故事为原型,投资拍摄了《爱情公寓》电视剧,备受好评....
此外,情景剧《爱情公寓》制作协议书显示,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拥有本剧有关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剧版权、版权的延期和续展、发行权和许可权、商标权、相关衍生商品权益,以及发布广告、宣传或以其它形式利用本剧的权利。
该微博晒出的协议:
下图为爱情公寓电视剧版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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