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9月29日消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消息,截至2018年8月,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广西、河南、贵州、新疆、青海等13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将3577家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此外,通信管理局还发布消息称,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相关规定,经公示且无异议,我部将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
通信管理局还表示,以上被收回电信网码号的原使用单位要做好退回码号的善后工作,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要做好相应网络数据的处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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