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1月20日消息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官方微博@扫黄打非消息,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邹某原是淫秽视频的购买者,后来做起了“倒卖”生意。在短短4个月中,邹某将购买的淫秽视频以每个3.88元至6.88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了20余名微信好友,共获利约500元。经鉴定,邹某手机中23个视频影音文件属淫秽物品。
惠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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