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2月12日消息 海淀法院官网发布案件快报,因认为深夜接不到乘客订单,且在正常接单时间内,接不到女乘客的订单,滴滴车主杨先生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滴滴出行实际运营者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175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杨先生称,其于2018年1月注册滴滴出行App,成为滴滴车主。2018年11月4日晚,其接到一笔订单,但因乘客是醉酒状态,到达目的地后,多次尝试叫醒乘客未果,后联系到滴滴客服,客服建议报警解决。报警后,警察强制叫醒乘客,解决过程均有平台记录和报警记录为证。之后乘客投诉称滴滴车主看到警察将乘客赶下车并将乘客手机摔毁。滴滴出行未经过任何取证,将杨先生的深夜服务卡关闭。后经与客服协商,11月8日,滴滴出行恢复深夜服务卡数据功能。但杨先生深夜仍接不到订单,且在正常的接单时间内,也接不到女乘客的订单。杨先生多次向滴滴出行客服反映情况,但客服始终没有恢复深夜服务卡的功能。
原告杨先生认为,其与租车公司签订专门协议,协议约定其只能加入滴滴平台,且滴滴计费时长每个月必须达到155小时。但因滴滴出行公司关闭深夜服务卡功能,其接单时间大大缩水,且没有女乘客订单,导致订单量骤减,每日计费时长由12小时减至5小时左右,给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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