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2月17日消息 微信食品并不是腾讯官方出品,而是一家“冒牌”企业,冒用了腾讯的微信“商标”。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因其使用了腾讯驰名商标“微信”,被后者告上法院。
早在2016年,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就发现了市面上出现了以“微信”冠名的一系列食品商品及服务,这些冠名“微信食品”的商品及服务为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
2017年9月,腾讯将上述公司起诉至法院,表示其侵犯了自己的商标,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微信商标,赔钱并媒体上道歉。
2018年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涉及侵害“微信”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认定“微信”属驰名商标,判微信食品公司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及时更名并赔偿腾讯公司1000余万元。
微信由深圳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 Limited)于2010年10月筹划启动,由腾讯广州研发中心产品团队打造 。该团队经理张小龙所带领的团队曾成功开发过Foxmail、QQ邮箱等互联网项目。腾讯公司总裁马化腾在产品策划的邮件中确定了这款产品的名称叫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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