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2月2日消息 据每经网消息,裁判文书网于2月1日公布了一份裁决文案书,对一桩有些离奇的盗窃案做出了判决。据悉,案件的被告人是华夏银行原科技开发中心经理覃其胜,他通过在总行核心系统内植入计算机病毒程序,使跨行ATM机取款交易不能计入账户,自己则取款717.9万元归为己有。
▲网络配图
据刑事判决书描述,被告人通过职务之便,在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华夏银行开发中心内,将其编写的“计算机病毒程序”植入华夏银行总行核心系统应用服务器,并通过该计算机病毒程序使其跨行ATM机取款的交易不能计入客户账。
借助这一手法,他自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华夏银行卡,多次跨行ATM机取款,共将717.9万元转入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
最终,被告人被判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1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2019年1月24日,法院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