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消息,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发表演讲:
大家上午好,我是宋柳平,目前担任华为首席法务官。
今天上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华为技术美国有限公司向位于德克萨斯州普莱诺的美国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就美国法律不合理地针对、惩罚华为提出抗辩,以保护公司和我们的客户。《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2019 NDAA)第889条明确针对华为,不仅禁止美国政府机构从华为购买设备和服务,还禁止政府机构与购买华为设备或服务的第三方签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资助和贷款,即便这些交易对美国政府并无影响或并无关联。通过提出此次诉讼,我们希望能让美国国会不要违宪地阻碍华为将建立全球一流5G网络所急需的领先技术带给美国。
第889条明确针对华为,将华为列入黑名单,损害了华为的声誉,且不给华为任何澄清的机会让其免受制裁,这是违宪的。美国对华为的攻击是有企图、带有惩罚性的。当时在通过这部法案时,参议员Tom Cotton表示,华为应该被“判处死刑”,应该将“华为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参议员Marco Rubio对华为进行诽谤,称华为是“特洛伊木马”,“不能允许华为在美国开展任何业务。”
第889条不仅对华为构成了伤害,更重要的是,对华为的客户也构成了伤害。该法案不允许华为向任何与美国政府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提供其全球领先的技术,不论华为的产品是否会用于政府。因此,这纯粹就是惩罚性质的。该法案让美国消费者无法获得最先进的技术,特别是在那些华为的竞争对手不愿意提供服务的贫穷、偏远地区。
国会针对华为的做法过于宽泛,同时也是无效的。之所以说过于宽泛,是因为这部法案的禁止条款适用于联邦政府的所有机构,甚至包括与外交、国防和国家安全没有关联的机构,如印第安事务局和美国鱼类及野生动物管理局。更糟糕的是,这部法案还适用于大量与联邦政府机构签订过合同的私营企业,甚至在与政府合同毫无关系的私营项目上阻碍华为与这些企业合作。第889条同时也无法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供应链是全球化的,无数企业在中国制造产品或使用产自中国的部件。一些大型电信企业与中国政府还建立了合资公司。但是NDAA却只针对华为等少数企业,供应链上的大部分企业都不受限制。
不幸的是,第889条是建立在众多错误、未经证实和未经验证的主张的基础上的。法案里的假设是不符合事实的,华为并不为中国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和影响。此外,华为拥有良好的安全记录和机制。迄今为止,美国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安全问题的证据。华为从未得到过任何公平的机会来与指控华为的人进行对抗和盘问,也从来没有为华为提供一位公平的审判官。美国国会同时扮演立法者、检察官和陪审团的角色,这有悖于美国宪法。
鉴于此,我们特此起诉美国政府和第889条所适用的多个政府部门部长,包括农业部长、代理内政部长等。虽然这些部门明显与国家安全和相关领域没有任何关系,但第889条仍然适用于这些部门。我们要求法院判定适用于华为的第889条违宪。我们希望法院能够从法案中删除这些侵犯联邦政府机构和华为权利、违宪的条款,这样我们能和总统及他的政府部门一起找到解决方案,让美国民众能够使用华为产品并确保美国国家安全能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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