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3月30日消息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即日起实行。
▲资料配图(图自维基百科)
该条例规定,受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未按照规定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的,可能会受到处罚。
报道称,国家法律法规此前对防台风问题没有明确规定,该条例的制定将使防风工作有法可依。该条例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是我国第一部防汛防旱防风地方法规。
该条例规定:
受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受影响的程度和应急预案,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一项或者多项必要措施。
未按照规定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