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4月14日消息 4月12日,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上海天尚律师事务受蔡徐坤先生(下称“委托人”)的委托,由李振武律师、詹德强律师(以下称“律师”)向互联网站“哔哩哔哩弹幕网” 上发去律师函。
那么问题来了,蔡徐坤向B站发去的律师函,为什么B站官微表示经热心网友转发后才获悉呢?
蔡徐坤的律师函中,通篇所说的侵犯蔡徐坤权利的都是“B站”,也就是“哔哩哔哩弹幕网”。但是其开头的“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却不是真正的“B站”。
查询上海宽娱可以发现,这是一家小微企业,搞游戏、计算机软硬件的,是由陈睿百分百控股。B站的创始人是徐逸,陈睿是2011年加入的B站,天眼查数据显示陈睿是B站大股东。但律师函中所提的“哔哩哔哩弹幕网”则是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并不是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可以看到,B站官方微博也是明明白白的写着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而不是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数据也显示B站是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蔡徐坤律师搞错了还是其他的原因呢?
准确的说,蔡徐坤律师并没有搞错,尽管B站是由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且微博认证也是上海幻电,但是B站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注册在上海宽娱名下的,这么一来,B站没收到律师函就说的过去了,因为律师函直接寄到“老家”去了。
当然,我们可以认为律师函发错了,而这个“发错了”却是正确的。因为给上海宽娱寄律师函明显要比给上海幻电寄效果明显的多,毕竟《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在上海宽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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