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5月9日消息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消息,河南一犯罪团伙网络购买有支付宝账号的手机卡,将钱款转到自己的账户,一年多间作案163起,盗窃总金额达872171.42元。温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认定该团伙犯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到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到三万元不等。
据介绍,2017年9月23日,一男子收到一条短信,提示他名下的中国银行卡被提取走了107400元。他立刻查询了自己银行卡的交易明细,发现这107400元时通过支付宝账号转走的。据悉,该男子支付宝所绑定的手机号还是他2011年的,现在已经停用,绑定的支付宝账号也没有再使用过。拨打支付宝客服得知,有人曾用他丢弃的手机号拨打客服电话,要求修改该手机号绑定的支付宝密码。
随后,警方在阿里公司的配合下侦破案件。法院表示,该犯罪团伙钻空子,作案163起,盗窃支付宝金额达872171.42元,主犯梁岭年仅21岁。
IT之家提醒广大消费者,绑定重要账户的手机卡遗弃之前一定要解除各种绑定信息,避免落入犯罪分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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