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消息,饿了么在官网发布道歉声明,声明中表示,饿了么网上订餐隶属的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拉扎斯公司)就此前不正当竞争向美团隶属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三快公司)发表道歉。
该起纠纷源于2016年底部分外卖商家所发布的广告。餐饮商户深圳市南山区猪粉世家小吃店(下称猪粉世家小吃店)同时入驻美团和饿了么两家平台,提供菜品种类基本一致,同一菜品销售价格相同。其在饿了么订餐页面上推出了显示为“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的优惠券,新用户花0.1元买下后,付款时可减免20元。三快公司认为,猪粉世家小吃店这一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审结此案,经审理查明后认为,饿了么与美团系经营同类竞争业务的经营者,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在拉扎斯公司经营的饿了么平台上,猪粉世家小吃店的商户页面进行片面宣传和对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故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的被控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饿了么方面随后提起上诉,法院对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上诉理由不成立,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2018年12月20日判决,结果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经营者谢惠静立即停止在“饿了么网上订餐”的涉案网页上发布“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信息,赔偿三快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0元,赔偿三快公司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0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饿了么网上订餐”网站上刊登声明并保留七日。
在今日饿了么官网所刊登的道歉声明中,除猪粉世家小吃店外,还涉及深圳市湘赣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巴渝世家餐馆、深圳市南山区李记粥汤粉店不正当竞争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
对此,饿了么公关负责人郭力在朋友圈表示,所谓饿了么“道歉”是2016年的事,饿了么和商家的联合营销中体现了“饿了么比美团便宜”的内容,不推卸,买单。他同时强调,仅今年不完全统计,美团已在海南、浙江、云南、四川、青海等地因为强制商家“二选一”被正式立案调查,其他处罚就更多。此外,“饿了么只想用正道竞争推动行业赋能商家降本增收,这才是正事”。
美团代理律师张泽吾向新浪科技表示,饿了么这种片面的宣传和对比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案中最早的判决已于2018年6月初生效,但饿了么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中的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判项,故美团于2019年3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美团申请执行后,饿了么于近日在官网首页挂出了道歉声明。企业间的竞争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以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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