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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回应企业发放红包要交税:已经帮大家交过了

2019/7/15 20:12:16 来源:IT之家 作者:远洋 责编:远洋

IT之家7月15日消息 今天#网上抢红包要缴税了#的话题再次冲上了微博热搜,而实际上,这里的“网络红包”仅指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

那么参加支付宝官方红包活动,是不是也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呢?支付宝今天下午在官微回应道:“都别慌张,我们都已经按照规定帮大家交了税。”

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该公告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其中“网络红包”也被列为“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

根据《公告》,被调整为偶然所得主要有三项具体收入,其中之一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解答《公告》时表示,近年来,不少企业通过发放“网络红包”开展促销业务,网络红包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方式。“网络红包”既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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