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9月3日消息 国产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一路高歌,已达到47.3亿元。超越《流浪地球》46.5亿成为中国影史榜第二。在这背后,其出品方光线传媒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就申请近2000个商标注册,商标内容基本与电影《哪吒》相关。业内担忧光线传媒此举或涉嫌违反《商标法》,毕竟“哪吒”作为公众耳熟能详的传统神话人物,能否成为商标被注册也引发争议。
据第一财经报道,据悉,在该片上映第十五天,光线传媒旗下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开始疯狂注册《哪吒》相关商标。从8月9日开始,光线传媒一口气提交1818个商标注册申请,但凡有名称几乎全部是与《哪吒》电影相关,包括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熬丙、MOTONEZHA……
网友们质疑《哪吒》一片中大量的家喻户晓传统神话人物的名字能否成为注册商标,另外一下注册上千商标是否涉嫌违反《商标法》大量囤积商标。
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根据该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商标应出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如果商标申请人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没有真实使用目的,无正当理由大量囤积商标,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可以认定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据律师表示,对于哪吒这样的传统神话人物名字可以成为注册商标,但要符合合法流程。另外申请注册不代表最终注册下来,要看最后真实注册成功的数量以及背后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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