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双11”促销活动临近,为规范网络零售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向各网络零售企业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铺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格标示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明确所标示的价格对应的商品与服务。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网络零售企业,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网络购物中的九大价格陷阱
一、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相关案例:某电商销售某品牌电饭煲,先提价再降价,网页宣称原价1299元,优惠降价销售699元。经查证,原正常售价为699元。
二、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
相关案例:某电商谎称降价销售空气净化器,网页标示“价格¥999.00元”,促销信息栏标示“限购:直降¥1600.00”。经查,该商品此前一直卖999元,实际并未降价。
三、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相关案例:某电商销售某品牌棉衣,网页标示“男士立领短款棉衣秋装特惠:满499减100 26号开始!售价:¥499.00”。消费者在规定时限内按499元下单后,商家并没有按照上述承诺减100元。
四、使用“亏本销售”、“零利润”、“仅限今日”、“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相关案例:某电商宣传亏本销售。经查,每件商品都有盈利;某电商销售男装,网页标示“新款男士男装卡其色全国包邮最后一天!!!明天涨价158!速速抢购现售价:¥128.00”。经查,上述宣传连续5天出现在网页上,实际并未涨价。
五、标示的清仓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六、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
七、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
八、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相关案例:某电商销售儿童玩具套餐,网页标示“套餐价格:108元包邮”。经查,此款玩具套餐在线支付包邮,货到付款不支持包邮。但是,“货到付款不支持包邮”没有在商品销售页面标示。
九、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各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对消费者投诉的价格问题,应当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理解决。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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