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1月28日消息 据华商报报道,近日西安市曲江某小区南区车库和住宅楼电梯间之间的门廊启用了人脸识别系统,这引起了业主的争议。
据报道,小区管理处在该小区1、2、7号楼负二层电梯间和车库之间的门廊贴出通知称,人脸识别系统经过反复的调试,已经完工,现计划启用该设备。通知要求,请业主于12月10日前将家庭成员的大头照片发给物业管家处,照片收集完成后将会集中导入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整体测试后开始人脸识别工作。
从通知来看,业主提交全家人大头照,录入系统后就可以进行人脸识别,有业主质疑称这个系统太粗糙了吧,直接录照片就行?如果别人拿业主照片扫一下,是不是也能进小区?
对此,安保负责人说,他们反复进行过检测,系统不仅能识别面容信息,还具有活体检测功能,仅凭照片是没法骗过该系统的。
也有业主担心信息泄露,有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专门安排了一个人做这方面工作,其他人不能涉及这方面事情。
还有业主称,在装这个设备之前,物业方并没有征求业主意见,而是在安装后才通知业主提交照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律师称,物业公司搜集人脸信息属于触犯到公民个人信息,如果未经业主同意,则属于非法搜集。而且,就算业主同意搜集,物业公司及软件开发公司也应该设定严格保密措施,保障业主的个人合法权益,避免业主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被泄露或用作非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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