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6月30日消息 今年5月份,微信支付面对商户/合作伙伴发布分账能力调整通知。通知称微信支付将于7月1日起不再支持通过微信号添加个人为分账接收方,仅保留通过openid的方式添加。9月8日起,不再支持通过传入微信号向个人进行分账。对于历史已经通过微信号添加的个人分账接收方,请尽快删除并通过用户openid的方式重新添加。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与个人用户微信无关,分账是微信支付商户资金流转的一个环节,不同于普通用户之间的转账,个人转账规则并无变化。
IT之家获悉,微信支付官方微博今天下午表示,所谓“7月1日微信不支持个人转账”存在严重误读。#微信个人转账规则并无任何变化#,请广大用户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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