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30 日消息,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裁定书在网上热传,内容为该法院同意原告腾讯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 1624.06 万元的财产。
腾讯称,2019 年 3 月腾讯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腾讯在游戏 “QQ 飞车”投放资源用于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腾讯已依约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当日下午,老干妈官方回应称:“从未与腾讯合作,已报案。”
7 月 1 日,贵阳警方通报,曹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印章,冒充其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获取腾讯公司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营利益。目前,曹某等 3 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老干妈和腾讯广告合同一天之内三次反转,堪称 “罗生门”。
7 月 1 日下午,老干妈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暂时不清楚腾讯方面是否会撤诉。
针对警方通报,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陈文明律师对凤凰网科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三人的行为涉嫌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可能涉及到的罪名有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等。”
对于诈骗金额界定和腾讯公司此次的损失,京师律师事务所熊超律师向凤凰网科技表示:“可能在数额巨大的一个范围内,应该在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而腾讯公司虚拟财产损失,外界很难去评估,对于腾讯的商誉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熊超律师认为腾讯公司内部在合同的审核机制上面存在防范风险不到位的疏漏:“我也感到很意外。腾讯作为一家知名企业,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应当是严谨和严苛的。”
在熊超律师看来,腾讯公司出于被骗的话则不存在对老干妈的商誉性的侵犯。而针对此次事件中老干妈是否存在商标被侵权,熊超律师表示:“根据商标法的 57 条相关规定,我认为是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此次事件的发生和结果对于老干妈并非无益。”
陈文明律师认为:“腾讯公司对老干妈公司是否可以追究不当得利,这个取决于老干妈公司是否在此事件中获得了利益。腾讯公司可对涉嫌犯罪的 3 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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