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0月8日消息 今年 9 月 4 日,苹果在香港注册了一个名为 “iPhone for Life”的商标,商标编号为 305380876,商标类别为 “35”和 “36”。截至目前为止,苹果并未在美国市场使用该商标,但在部分国家的电信合作商商店曾出现过。
IT之家了解到,第 35 类和第 36 类商标分别为零售类电子设备以及金融服务领域。
以下为第 35 类和第 36 类商标的简介:
第 35 类:通过通信网络提供的零售商店服务和零售商店服务,包括手持式移动数字电子设备和其他消费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配件、外设和上述设备的携带箱,以及预先录制的音乐 ; 店内和通过通信网络提供的产品演示 ; 与上述情况有关的信息和咨询 ; 计算机化数据存储和检索服务,用于数字文本、数据、图像、音频和视频作品 ; 相关信息和咨询。
第 36 类:金融服务 ; 融资服务 ; 银行服务 ; 贷款融资 ; 零售信贷的扩展 ; 分期付款贷款 ; 租赁 - 购买融资 ; 借记卡和信用卡服务 ; 信用卡的发行 ; 支付服务 ; 金融交易服务 ; 电子支付处理服务 ; 使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识别和认证的电子支付处理服务 ; 金融服务,即接受、处理、验证、管理和调节电子支付和电子支付交易 ; 保险和保修服务 ; 提供和承保保修以及延长保修合同 ; 礼品卡和预付卡服务 ; 使用会员卡向参与机构提供他人回扣 ; 作为客户忠诚度计划的一部分,为信用卡提供现金和其他返利 ; 慈善筹款服务 ; 财务咨询服务 ; 财务咨询和咨询服务 ; 提供有关股票的财务信息 ; 提供投资和金融领域的信息。
从部分国家的 iPhone for Life 使用情况来看,该服务或为一种分期购买 iPhone 的服务,例如在西班牙电商 macstoreonline 中,用户可用月付的价格购买 / 租赁一款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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