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0 日消息,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于 10 月 9 日召开常务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从技术开发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等方面做出四点要求:
一是,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
二是,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三是,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
四是,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2021 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80%。
2019 年 12 月 3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要点跟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变化包括,强调快充、下调公共领域新能源车的比例。此前,征求意见稿中为 “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公共领域新增新能源车比例要求是 “全部”。
根据《规划》,2021 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80%。
那么,哪些是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呢?
公开资料查询显示,目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主要有四个:福建、江西、贵州、海南。另外,按照环保部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显示,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主要指京津冀、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 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 共涉及 1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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