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美国司法部正式向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这家互联网巨头通过非法手段,扩大自己在搜索领域的主导优势,阻碍竞争和压制对手。这是美国政府二十年来最高规格的反垄断诉讼。在此之前,美国司法部已经对谷歌进行了一年多时间的反垄断调查。
谷歌会面临业务分拆吗?美国非营利智库周期研究基金会(Foundation for the Study of Cycles)董事长、资深投资人理查德 · 史密斯(Richard Smith)今日接受了新浪科技专访,就谷歌反垄断诉讼一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美国政府的反垄断诉讼没有触及谷歌业务核心,也不会分拆谷歌。由于中美竞争的关系,美国政府不会拿科技巨头开刀,只会对行业竞争进行结构性调整。
美国司法部指控谷歌垄断行为的核心证据是谷歌每年向苹果、三星、LG、摩托罗拉等智能设备厂商以及 Mozilla 和 Opera 等浏览器厂商支付数十亿美元,将谷歌搜索设置为默认搜索引擎,并且阻止他们与谷歌的竞争对手达成合作。但谷歌则表示,向苹果等手机厂商付费将谷歌设置为默认搜索引擎这种操作,和其他企业付费推广自己的产品没有什么区别,“麦片品牌都会付费给超级市场,把他们的产品放在货架最醒目的位置”。
史密斯对此认为,(付费换得默认搜索引擎的操作)这毫无疑问是扼杀竞争的行为。谷歌之所以能够支付如此高的 “买路钱”,也是因为他们从搜索广告领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利润。他们收集用户数据,通过海量计算资源,将用户推送给谷歌的真正用户——即广告主。谷歌还存在着大量的点击欺诈行为。
美国政府上一次反垄断起诉科技巨头还是在 1998 年,当时起诉对象是不可一世的软件巨无霸微软。在史密斯看来,这两起反垄断诉讼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当年微软被指控利用自己在 Windows 操作系统上的主导优势,在浏览器上偏向自家的 IE 浏览器,打压网景(Netscape)浏览器。而这次谷歌则是通过非法操作扩大自己相对于微软必应搜索的主导优势。
史密斯表示,联邦政府起诉微软和谷歌都是援引了 1890 年的《谢尔曼法》,“这是两党都极为关注的问题。但我不认为司法部这次诉讼真正触及了谷歌扼杀竞争的根源。司法部的诉状里面,根本没有阐述清楚谷歌是如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因为谷歌的服务都是免费的。免费的服务怎么损害消费者利益?我觉得监管部门需要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他具体阐述说,“在我看来,谷歌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搜索服务商,人为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谷歌是一家销售广告的公司。他们主导了数字广告市场,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他们对消费者和广告主都施加了不正当的影响力。司法部的反垄断诉讼重心不该仅仅关注在搜索引擎方面,还应该专注于谷歌在数字广告领域的主导地位。这样才能触及让谷歌获得主导地位的真正反垄断问题核心。”
史密斯预计,上一次微软没有伤筋动骨,这次谷歌也不会遭受重创。谷歌不太可能被分拆,或是被迫出售 Android 以及 Chrome 浏览器这样的核心业务。但是在诉讼压力下,谷歌可能会放弃与苹果以及其他硬件和浏览器厂商的默认搜索引擎合作,让 iOS 和 Android 的用户可以更为便携地选择自己的搜索服务。他举例说,搜索引擎 DuckDuckGo 的 CEO 韦恩伯格(Gabriel Weinberg)曾经说过,一个 Android 用户需要点击 15-20 次,才能把默认搜索引擎从谷歌改成其他服务,而绝大多数用户可能连三到四步都不愿意去做。现在这种局面,消费者怎么可能换成其他搜索服务?
史密斯认为,美国政府随后也会对亚马逊、苹果和 Facebook 等三家科技巨头采取相应措施,但他认为,政府可能只是对行业竞争进行系统性调整(而不会痛下杀手)。“这种结构性监管调整可能需要数年时间,甚至要上十年时间。美国需要重新修订反垄断法律,调整政府和科技巨头之间的关系。”
为什么美国不太可能对科技巨头痛下杀手?史密斯笑着说,“因为美国政府和科技巨头彼此需要对方,因为美国政府正日益将科技实力视为国家安全问题,视为维持美国在全球竞争力主导力的关键。当然,因为美国要和中国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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