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再次试图迫使社交媒体平台为其服务。这一次,特朗普政府试图借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之手,使用第 230 条规定,来阻止网站以针对保守派带有偏见的方式审查内容。尽管这条规定在设计之初是为了防止 FCC 的干预——并且在几年前,FCC 本身也以此为依据不对互联网采取监管措施,但眼下看来,该机构有意做出新的尝试。
FCC 之所以萌生此意,是因为在 Twitter 和 Facebook 删除了《纽约邮报》一篇来源不可信的关于亨特 · 拜登(Hunter Biden)的报道后,特朗普和许多保守派极力呼吁,要惩罚 Twitter 和 Facebook。特朗普再一次提出要求废除第 230 条规定,共和党领导的参议院也准备向 Twitter 首席执行官杰克 · 多西(Jack Dorsey)发出传票,指控该公司干预大选。
第二天,FCC 主席阿吉特 · 派(Ajit Pai)宣布,他的机构将 “制定规则以阐述”第 230 条规定的含义。根据现有的第 230 条规定,Facebook 和 Twitter 等互联网平台无需为平台用户发表的内容而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在 Twitter 上诽谤你,你可以起诉那个 Twitter 用户,但不能起诉 Twitter 平台。这条已有 25 年历史的法律条文,是互联网网站依赖第三方内容而存在的根本。这条规定也允许网站根据自己的需要审查内容,这也是保守派的愤怒来源——当 Facebook 禁言他们、YouTube 屏蔽他们或者 Twitter 对他们的推文添加事实检查的标签时,他们大喊自己被有意审查了。
特朗普最近几个月对此尤其不满,因为各个平台都在打击他散播的不实信息。五月份,他甚至发布行政令,要求 FCC 制定规则,阻止网站根据所谓的 “反对保守派”偏见审查内容。如今,这一目的也是 FCC 当前行动的基础。
FCC 不是思想警察
但是法律专家——前 FCC 专员及 FCC 职员——并不认为 FCC 能够以这种方式监管互联网。
“我不认为 FCC 有权成为互联网平台上的思想警察,”前 FCC 主席汤姆 · 惠勒(Tom Wheeler)说。惠勒是阿吉特 · 派的上一任主席,他本人对第 230 条规定并无好感。
他还补充说:“特朗普政府执政的一大特点就是爱表演。他们跑出来,捶胸顿足,然后说我们要对第 230 条做这些那些,我们要对数字鸿沟做这些那些。但也就是说说而已,并不是真的政策。表演和实事之间,是有区别的。”
派表示,FCC 的总法律顾问小托马斯 ·M· 约翰逊(Thomas M。Johnson Jr。)告诉他,FCC 具有解释第 230 条规定的司法权。但当被问及该司法权的来源时,FCC 发言人布莱恩 · 哈特(Brian Hart)说:“对此,我们目前无可奉告。”
约翰逊随后发布了一份声明,援引《通讯法》第 201(b)条规定,称 “如有必要”,FCC 或可 “在为了公共利益而执行该通讯法时,制定上述规则和规定”。许多人认为,第 201(b)条仅适用于公共运营商。并且,事实上,这条规定属于《通信法》的第二篇——“公共运营商”,即提供 “电信通讯服务”的实体,比如电话公司等。
但约翰逊对第 201(b)条规定的解读是,其应适用于《通讯法》中涵盖的所有内容,当然也就包括社交媒体公司。然而,一个事实是,在 2017 年,FCC 曾表示,其将宽带互联网归类为第二篇下的电信服务,是 “受误导的,且在法律上有漏洞”。
惠勒说:“第 201(b)条属于《通信法》第二篇中的内容,派之前费尽心思地解释说,互联网服务供应商(ISP)不受第二篇规定的约束。如果 ISP 不受第二篇约束,那你现在又如何改口说 ISP 又受第二篇约束呢?”
2019 年,当有传言称总统打算发布一条行政令要求 FCC 监管第 230 条规定时,开放互联网倡导组织 Public Knowledge 的高级副总裁哈罗德 · 费尔德(Harold Feld)曾表示,这是一个 “糟糕的想法”,他不认为 FCC 有权这样做。
凯特 · 鲁安(Kate Ruane)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高级立法顾问。鲁安在声明中说:“FCC 不能凭着自己的异想天开随便修改国会的法案。第 230 条规定对保护网络言论自由至关重要。FCC 无权修改这条规定,尤其是以破坏言论自由的方式修改该规定。”
第 230 条规定的本意是阻止 FCC 干预
“《通讯法》第 230 条规定根本没有赋予 FCC 解释权或,更重要的,规则制定权,”乔治城技术法律与政策研究机构的杰出研究员吉吉 · 索恩(Gigi Sohn)说,“事实上,过往立法的目的恰恰相反。”2013 年到 2016 年间,索恩也曾担任惠勒的法律顾问。
提出这项规定的参议员罗恩 · 怀登(Ron Wyden)和前众议员克里斯 · 考克斯(Chris Cox)表示,他们特意编写了该法律,就是为了防止 FCC 拥有干预的权力。
早在 1995 年,在设计《通信规范法》的时候,人们曾围绕 FCC 的互联网监管职责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讨论。怀登和考克斯认为,FCC 的监管会阻碍互联网创新和发展。
当时,考克斯在众议院发表讲话称,第 230 条规定 “将成为美国的一条政策,即我们不希望联邦政府插手网络内容的监管——我们不希望看到有一个‘联邦计算机委员会’这样的东西,让一群官僚主义者来管理互联网。”考克斯继续说道:“如果让 FCC 来监管互联网,这会阻止或至少放慢技术发展的步伐。它会威胁到互联网的未来。”
2017 年的时候,阿吉特 · 派本人对此也十分赞同。当 FCC 废除网络中立性时,已是 FCC 主席的阿吉特 · 派援引第 230 条规定,即美国的政策规定联邦法规或州法规不应干预互联网的发展,建议采取 “点到为止的方式”,而不是 “扼杀创新和阻碍投资的繁重规则”。
索恩说,正因为如此,FCC 将不得不地推翻自己的决定,才能获得对第 230 条规定动手的权力。当然,在阿吉特 · 派和特朗普政府的管理下,这样的操作早已成为典型的 FCC 反监管套路。
对此,约翰逊在他的声明中说,“所有这些意见均不涉及”FCC 是否具有针对第 230 条规定解释权 “这一核心问题”,而且即便 FCC 对第 230 条规定作出解释,也只是 “澄清法律标准”,而不是制定规则。约翰逊还承认,尽管在废除网络中立性的时候,FCC 曾依据第 230 条规定行事,但在这里 FCC“不必依赖”该规定,并且在解读时可使用第 201(b)条规定。简言之,约翰逊认为,FCC 可以有目的的选择适用的规定和无视其他规定。
未来发展
如果 FCC 真的决定针对第 230 条规定制定新的规则,那么 FCC 需要其五人委员会中多数人的同意。显然,阿吉特 · 派是站在支持方的,他的同僚布伦丹 · 卡尔(Brendan Carr)也站在同一阵营。民主党委员杰弗里 · 史塔克斯(Geoffrey Starks)和杰西卡 · 罗森沃尔瑟(Jessica Rosenworcel)则表示反对。剩下最后一名委员的投票将起到决定性作用。眼下,共和党委员迈克尔 · 奥里利(Michael O’Rielly)已经表示,他不赞成以这样的方式监管第 230 条规定。但上个月特朗普已经提名内森 · 西明顿(Nathan Simington)取代迈克尔 · 奥里利。而西明顿显然也是支持 FCC 监管第 230 条规定的。也难怪,特朗普会提名西明顿。
之后,发布新的规则很可能需要数周或数月的时间。从特朗普签署行政令呼吁 FCC 采取行动到 FCC 决定制定新规则,这期间已经用了将近五个月时间。鉴于大选在即,特朗普也有可能连任失败,那么到时候立法机关的两个部门可能都在民主党的控制之下。如此一来,特朗普政府发布的行政令和 FCC 的解读几乎不会有任何结果。
但是,假设特朗普连任成功呢?这种情况下,事情会如何发展呢?即便特朗普赢得大选,他期望的事情未必会发生,或者说,没有那么快发生。国会依然可以推翻 FCC 的规定,而且届时如果参议院和众议院都是民主党占多数的话,国会推翻 FCC 的规定几乎是毋庸置疑的。尽管民主党也不满意第 230 条规定,但他们的焦点主要在于,针对儿童性贩卖和儿童性虐待内容,终止网站的免责保护。更改第 230 条规定的内容审查政策已经成为一个党派问题——共和党想要制定新的法规来反对第 230 条规定,并谴责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审查制度。显然,民主党不太可能会认同共和党的主张。
如果国会没有驳斥 FCC 的新规定的话,那么接下来就要看法院的态度了。通常,一个部门在拒绝接受某个法律之前会采取诉诸法庭的做法,直到其必须接受该法律。目前,已经有许多组织援引《第一修正案》并以违反监管政策为由,就前述的行政令起诉特朗普政府。诉讼可能会导致禁止令,即在法院裁决之前,阻止任何规定生效。
以往,法院的裁决都是倾向于第 230 条规定的。但至少已有一名法官似乎表达了不同的意见。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 · 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近期表示,他认为法院对第 230 条规定的理解有误,该规定提供的免责保护似乎过于宽泛。但是,他是在法院拒绝审理一桩与第 230 条规定有关的案件时,说的这番话,侧面反应出大部分法官目前对重新考虑第 230 条规定并不十分感兴趣。
所以,FCC 帮助特朗普实现一个不会对他的推文进行事实检查的互联网,这可能性有多大呢?答案是,可能性不大,并且前路漫长。不过,通过制造声势,特朗普政府已经在接近自己的目的:在阿吉特 · 派发布声明后数小时,Twitter 便更改了平台规则。第二天,平台上就又可以看到《纽约邮报》的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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