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4 日消息 今天,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
公告指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 6 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 1 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 6 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 6 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 6 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 “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 6 万元”字样。
IT之家稍早前报道,个人所得税 App iOS 版和安卓版近期迎来 v1.5.5 更新,更新日志显示,12 月 1 日开放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入口,将可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批量迁移至 2021 年;可对异议申诉结果申请复核,并在处理结果中可查看反馈结果和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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