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5 日消息,广东省东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东莞市松山湖 “9·2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0 年 9 月 25 日 15 时许,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为团泊洼项目一在建实验室内发生火灾事故。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3945 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了解,此次火灾的涉事建筑物位于华为团泊洼基地内,系华为团泊洼研发实验室项目 6 号厂房,被命名为 “G2 栋”。
经调查,认定起火时间为 9 月 25 日 14 时 40 分许,认定起火部位为 G2 栋内暗室顶棚东北角(距离暗室北墙约 1 米,距离暗室东墙约 25 米范围),认定起火原因为电焊工在暗室顶棚上东北角进行电焊作业,高温焊渣引燃暗室内顶棚的环保型装饰胶、微波吸收材料(聚氨酯材料)等物质引发火灾。
报告指出,事故蔓延扩大原因有:1. 报警晚,延误了灭火的最佳时机。2. 火灾荷载大,内部结构复杂。3. 消防设施发挥作用不明显。4. 现场施工单位、物业管理方应急处置不当。
报告指出,建议追究行政责任的单位一共有 5 家,包括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情况下,擅自将 G2 栋建筑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由住建部门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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