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10 月 21 日早间消息,苹果本周遭遇又一起集体诉讼,指控该公司误导客户相信,他们在为 iTunes 内容付费时是在购买商品,但实际只是获得内容授权。
这起集体诉讼于本周一在美国纽约西区地方法院提起。起因是用户发现苹果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从用户帐户中删除任何数字内容。尽管这起诉讼的目标只是 iTunes 商店,但在苹果当前的操作系统中,提供付费内容的还包括 Apple TV 和 Apple Music 等应用。
诉讼指出,在苹果服务中出售的数字内容首先被授权给苹果,并在用户付费时被进一步授权给用户。因此诉讼认为,这实际上并不构成数字产品的“销售”,而 iTunes 页面上写着“购买”的字样是在误导消费者。
起诉书指出:“有逻辑的消费者会认为,被告方在 iTunes 商店和应用中使用‘购买’一词的方式,与全球数亿讲英语的人使用和理解这个词的方式相同。而事实是,被告方并不拥有其声称可以出售的所有数字内容。”
起诉书还表示,像百货零售商就不可能进入顾客家中,拿回用户已经购买的实体媒体商品。因此,苹果或其他科技公司也不应当有权利删除用户已购买的数字内容。
目前,苹果在销售内容的数字授权时,价格与商店内的实体媒体内容零售价相仿,甚至更高。对此,诉讼也提出了异议。
诉讼称:“有些消费者可能很幸运,永远不会失去付费媒体的使用权,但另一些消费者可能某天会发现,他们的数字内容已经彻底消失。无论如何,所有消费者都为这些数字内容支付了过高的价格。尽管已经付出了通常为‘购买’商品而支付的对价金额,但他们实际并不‘拥有’这些数字内容。”
这已经不是苹果首次遭遇这类诉讼。早在今年 4 月,在加州一家法院提起的另一起集体诉讼也指控,苹果展示的“购买”选项具有误导性。亚马逊也面临类似诉讼。
苹果以往也曾被指责,删除用户“拥有”的内容。但此前的情况要么是技术问题,要么是内容授权问题,通常很快能得到解决。
此外,苹果还允许将除 4K 电影以外的媒体内容下载到 Mac 或 iPhone 本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内容授权过期,下载的内容仍然可以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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