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12 日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在 11 月 10 日公开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B站)、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D 站)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B站诉称,被告嘀哩公司、羁绊公司、天下无双公司未经原告授权,在其共同运营的嘀哩软件和 D 站上非法提供涉案作品《重神机潘多拉》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且恶意抹去原告署名。
被告 D 站辩称,对原告指控其提供涉案作品在线播放服务予以认可,但未提供下载服务;涉案作品来源于网络,嘀哩公司未主动消除原告署名。
IT之家了解到,法院查明后认为,三位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署名权,应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50 万及合理开支 29.8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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