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8 月 2 日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7 月 29 日,上海米哈游天命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火山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
原告米哈游公司诉称,《西风骑士团》是游戏“原神”的宣传图。由火山湖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新游速递工厂”投放的微信朋友圈广告中,擅自篡改并使用美术作品《西风骑士团》的画面,配以文字“次时代手游,公测预约日韩畅销大作,IMAX 级战斗,《云上城之歌》iOS 火爆预约!”。点击该广告,展现手机游戏“云上城之歌-勇者传说”的介绍页面并引导用户进入 App Store 下载安装游戏“云上城之歌-勇者传说”,该介绍页面中也同样使用了经篡改的《西风骑士团》画面。三七网络公司和嘉趣网络公司共同运营该款游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火山湖公司的侵权行为恰恰对于资深玩家会造成混淆,误以为《原神》与《云上城之歌》有关联,且被告火山湖公司经营范围与原告有重合,故其侵权行为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IT之家了解到,法院裁判,被告广州火山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上海米哈游天命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3 万元。
股权信息显示,广州火山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由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