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5 月 24 日消息,据红星新闻报道,金士顿公司近两年对广东、云南、贵州、重庆、陕西等多个地区的数百家图文广告店、电子产品店、文具店、手机配件店提起诉讼,称其售卖的 U 盘侵犯了“金士顿”注册商标 —— 侧脸“人头图案”Logo。
报道称,一些案件在开庭前已庭外和解,被告进行了私下赔偿。一些被告则积极应诉,最终法院判处赔偿原告数百元或二三千元。大多数被告称,他们对售卖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一事毫不知情,且商品系从第三方购买,原告应该追究第三方的责任。
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在一份《民事起诉状》中称,“原告拥有“KINGSTON”等注册商标使用权。金士顿品牌内存产品种类超过 2000 种,性能卓越,品质可靠,产品和服务网络遍及全球,深受全球用户信赖和好评,为全球存储产品领导品牌。”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在当地发起的五十余起侵害商标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侵权店铺赔偿 2 万元,法院最终判定“侵权店铺需赔偿原告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 3000 元”。
IT之家注: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是一家全球最大的第三方内存市场内存模组制造商和全球著名的 USB 闪存盘制造商。该公司拥有“KINGSTON”等注册商标使用权,其产品种类超过 2000 种,产品和服务网络遍及全球,深受全球用户信赖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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