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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因非法生产、销售窃听定位充电宝获刑,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4/6/2 8:50:51 来源:IT之家 作者:浩渺 责编:浩渺

IT之家 6 月 2 日消息,据“绿色青浦”公众号消息,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案提起公诉。

IT之家附具体案情如下:

经查,2022 年 6 月,刚毕业不久的宋某某为谋利,与好友杨某某合谋开设网店,销售带有特殊功能的“充电宝”。两人在明知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秘密销售这些非法器材。杨某某负责从谢某某、陈某处进货,而宋某某则负责销售。谢某某和陈某则在家中拆解普通充电宝,植入窃听、定位芯片后再重新组装,并通过快递将产品发往杨某某处。

▲ 图源“绿色青浦”公众号,下同

2022 年 9 月 22 日,青浦警方接到报警人小杰举报,称其网购的一款充电宝可实现自动定位、录音和监听功能,怀疑涉嫌违法犯罪。警方高度重视,经缜密侦查,于 9 月 26 日、29 日在山西原平、福建宁德两地警方协助下先后抓获宋某某、杨某某。2023 年 3 月,谢某某落网,陈某随后到案自首。警方当场查获大量用于非法组装充电宝的元件。

经审查,四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违反了《刑法》第 283 条第 1 款的规定。

2023 年 9 月 20 日,青浦区检察院以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对杨某某、宋某某提起公诉。同年 10 月 10 日,法院以该罪判处杨某某拘役 6 个月,缓刑 8 个月,并处罚金 7000 元;判处宋某某拘役 3 个月,缓刑 5 个月,并处罚金 3000 元。

2024 年 5 月 7 日,检方又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对谢某某、陈某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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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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