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26 日消息,江苏省发改委 12 月 24 日印发《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 年)》的通知,今日正式公布。
这份新文件主要是对此前 2023—2027 的相关规划进行优化调整,移除不符合政策的海上光伏场址,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围海养殖区以及电厂确权温排水区开展海上光伏建设。
根据海上光伏四类选址区域的要求,拟开展 60 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建设工作,规模 27.25GW,用海面积 346.25 平方公里。文件规划,到 2027 年全省累计并网海上光伏规模要达到 10GW 以上;2030 年要达到 15GW 以上,力争 20GW 级,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
IT之家从官方获悉,江苏各市县已经初步完成海上光伏项目选址,其中南通市布局 33 个海上光伏项目,规模 11.44GW;连云港布局 13 个海上光伏项目,规模 5.35GW; 盐城布局 14 个海上光伏项目,规模 10.46GW。
文件指出,要加快推进中核田湾 2GW、启动 400MW、国华如东 400MW 已经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风光大基地的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并按期投产,全面总结基地建设经验,确保 2027、2030 年目标的完成。
文件要求,要充分利用周边已布局的海上风电、清洁火电等资源,实现“风光火”打捆送出,配置或购买不低于 10%、2 小时的新型储能设施或服务。
此外,电网企业开展海上光伏接网消纳专项方案研究,初步规划南通、连云港、盐城建设 16~20 座 220 千伏陆上汇集升压站; 在灌云县、响水县、大丰区、东台市等地规划线路送出方案。
在建技术方面,鼓励适应海洋盐雾环境的高效组件、大跨度刚性及锌铝镁支架、智能化逆变器等一系列高效技术,打造一批海上光伏“链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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