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13 日消息,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经查,公司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约 1619.43 万元到 2429.15 万元,但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净利润为-2.38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7 亿元。
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产生较大差异,且净利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夏德传、总经理胡回春、总会计师胡寿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IT之家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获悉,该公司于 1992 年 4 月由被誉为“中国电子工业摇篮”的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以现代数字城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服务型电子制造为三大主营业务。1996 年 5 月和 11 月,该公司分别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是我国电子信息行业第一家 A+H 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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