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3 月 5 日消息,今日上海交通大学发布 AI 使用最新规范,其中明确:学生应坚持人工智能辅助学习的价值定位,指出学生应了解并遵守各项课程的人工智能使用规范,若有相关违规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教师应立足各项教育教学场景,有效治理价值失范现象。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在教育教学中使用 AI 的规范》所涉内容涵盖场景分析、设计开发、应用部署、评估反馈、调整维护、管理优化等各个环节。上海交大希望通过创新评估体系与标准,有效防范技术失能、教育分化、算法歧视、隐私泄露及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威胁等风险。
“在遵守国内外人工智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上海交通大学鼓励在高等教育教学领域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使用方式,在各场景推动技术赋能、防范技术风险,构建符合新时代需要的知识生产模式与新型教育体系,赋能学生提升综合素养。”《规范》指出。
《规范》对教师、学生、AI 产品和服务、其他利益相关方等都制定了规范。学生应了解并遵守各项课程的人工智能使用规范,在课堂学习、作业反馈等环节,遵循教学计划、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学术诚信要求。若有违规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规范》明确,学生应坚持人工智能辅助学习的价值定位,形成自适应的学习模式,自觉标注与引用人工智能工具的必要信息,在知识学习与创新创造的人机协同过程中培养自主能力、反思能力,以人工智能促进人类智慧的发展。
而在对教师的规范性要求中其指出,教师是 AI + 教学设计的第一责任人,应在遵守教育教学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合规、有效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或服务。对于使用未备案或存在风险的人工智能工具情况,学校可追究相关责任。
教师应充分关注学生在人工智能辅助场景中的自主性与获得感。通过教学反馈机制、学习成效评估等手段,助力学生平衡自主学习与人工智能支持,并关注学生差异化需求,避免因技术门槛或资源不均带来的负面效应。
此外,教师应立足各项教育教学场景,有效治理价值失范现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与学生等主体充分讨论,通过教学大纲、课堂规则、评分标准等形式,制定学生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细则要求,对于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范围、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引用模板等予以公开说明。
IT之家注意到,此前复旦大学东师范大学与北京师范也发布过 AI 使用规范,2024 年 11 月底发布的《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 AI 工具的规定(试行)》提出“六个禁止”,对 AI 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规范;而 2024 年 6 月,华东师范大学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推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学生使用指南》,指出学生在使用 AI 完成学业任务时,必须明确区分 AI 直接生成的内容和个人贡献的部分,并确保 AI 生成内容不超过全文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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