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3 月 19 日消息,据 CAPA 网络直播表演分会今日消息,《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主播职业能力划分要求》团体标准正式发布,明确以月均开播 30 小时 +,或直播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作为 "职业主播" 认定标准,建立阶梯式培养体系。
该标准将职业主播划分为三个等级:
初级主播需掌握基础设备操作与平台规则,具备基本互动能力;
中级主播要求独立完成复杂内容创作,具备千人直播间运营经验;
高级主播需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具有万人直播间管理能力及国家级活动经验。
IT之家从公告获悉,作为国内首个网络表演主播职业能力评价标准,该要求首次构建起涵盖知识、技能、品德的评价模型:
知识体系:涵盖法律法规(如《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专业技能(运镜 / 剪辑)、艺术理论等;
技能要求:设置表演、营销、心理等 12 项核心能力指标;
品德信用:建立“一票否决”机制,严重违法失信人员无法参与评价,同时将未成年人保护、诚信记录纳入考评。
CAPA 网络直播表演分会表示,对优质主播,将引导平台和 MCN 机构提供分级资源扶持,主播凭资质获取商业合作优先权等三方协同形成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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